近日,深高新投申报的“深高新投-1-N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获得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批通过,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后,广东省首单获批的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ABS)项目。
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暂行办法》。该文件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资,并进一步细化了采取不同融资渠道需满足的条件。其中,对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条件,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一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监管评级良好;四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暂行办法》颁布后,深高新投迅速响应,积极与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接。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创新“深微贷”产品,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抵质押担保方式,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优化了金融服务模式。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指导下,向省级金融管理机构报批,经过一系列筹备与申报流程,最终成功推动“深高新投-1-N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批。
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圳模式”的开拓者,深高新投在推动地方金融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始终走在前列。截至目前,深高新投已在深圳市成功完成6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合计规模达到123.94亿元,惠及全市企业76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