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进部署会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5月1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进部署会,会议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优出席会议。



何杰局长通报了《意见》发布会有关情况,传达了潘功胜副行长、马兴瑞省长、陈如桂市长有关指示要求。何杰指出,《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创新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经济增长新动能。




会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同志对《意见》中的26条具体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并逐条介绍深圳前期工作情况,落实《意见》的下一步工作计划,预计2020年可落地项目,以及需深圳市政府协调推动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优作总结讲话,对逐项逐条抓好《意见》贯彻实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尽早、尽快落实达效作出工作部署。


吴优指出,下一步工作概括为一个机制、一个方案、一套表格。“一个机制”即每月定期召开金融专项小组联席会议,旨在协调、检查、督促《意见》落实的工作进展情况,向上争取政策突破;“一个方案”即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一行两局”通过联合发文的方式,制定有关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一套表格”即制定一套落实《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表,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分工,包括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三个方面。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肖志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前海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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