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关于警惕以解债等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警惕以解债等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相关部门在日常风险监测中发现,部分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不良资产处置”等名义,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等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以收取入会费、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诈骗等风险。

  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提示您: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此类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其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通过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谨防上当受骗。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解债等服务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市、区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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