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共渡难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有关征信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延长至年底。
即,继续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9亿元。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