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新兴金融行业的领导,增强新兴金融行业党组织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能力,促进新兴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全国首个关于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制度性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这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障。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金融业作为深圳的支柱产业,每年贡献全市GDP的1/7和税收的1/4,整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近年来,新兴金融行业发展迅猛,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是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与此同时,行业仍然存在的金融风险亟待防范化解。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行业党建工作,2019年,深圳市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依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成立深圳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统筹协调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一年多来,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的领导管理、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的指导支持下,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以“摸清底数”为起步,以“两个覆盖”为重点,以“党建+金融”为路径,以“防控风险”为目标,创新理念、优化思路、夯实基础、落实责任,以党建融入业务、引领业务、推动业务,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广泛走访调研,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发现,归口地方监管的新兴金融行业,存在机构门类杂、数量多、机构和人员变化快等现象,党建基础薄弱,具体表现为“五难”:认识难到位、底数难摸清、体制难理顺、队伍难稳定、党组织难覆盖。为破解这些难题,经认真研究,并多渠道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探索通过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措施,规范新兴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新兴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共四部分16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新兴金融行业的特点、难点和重点,从切实强化对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新兴金融行业党组织组织力、大力推动党建与行业融合发展、加强党建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新时代加强全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提供操作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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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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