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课题召开启动会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9月2日,《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究项目小组召开课题启动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副理事长林居正,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陈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艺律师,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田洪昌及课题组其他成员参加会议。


田洪昌同志首先对《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课题的研究计划、任务分工、立法中所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及下一步研究工作可行性安排提出了建议。陈曦同志从中央和各省市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现状,北京和上海的立法特点及可借鉴意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权责定位等方面发表了意见。王艺律师结合自己的法律实务及实践经验,提出要兼顾深圳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7+4金融组织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还要吸纳民法典的最新成果,既要体现金融稳定发展的压舱石作用,又要体现出我市金融立法的创新性。各位课题组成员先后就研究的重点、突破点以及相关省市地方金融立法的启示与借鉴发表了看法。


最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巡视员、金融研究院副理事长林居正同志强调,我们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进一步细化研究计划和工作分工,吸纳相关领域的专家加入到课题研究团队中来,立足于深圳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改革实践的现实需要,立足于先行示范区创新与突破的需要,立足于深港澳融合发展的需要,立足于深圳金融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一方面走出去积极学习兄弟省市立法经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和吸收专家的真知灼见,充分借鉴大湾区及先行示范区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最新成果,积极吸纳粤港澳协同发展的法制建设经验,用足用好深圳特区立法权,既要解决当前地方金融监管中的难题,又要谋划长远金融发展的制度设计,还要体现立法成果的开拓性、新颖性、前瞻性,补齐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制度短板,更好地促进深圳地方金融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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