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资讯】广东首批“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业务成功落地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截至9月2日,广东再担保通过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提报了132户科技创新类企业,业务规模合计2.29亿元,标志着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首批业务在广东成功落地。该批业务由东莞科创担保、广东再担保承保,并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统一提供再担保分险。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相继发布了《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关于实施科技创新担保计划的通知》。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尽快落地成效,粤财担保集团和广东再担保积极发挥省级担保集团龙头引领作用,迅速反应,研究部署、提前做好政策宣贯、制度安排、系统配置、流程制定等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方案,加大政策宣传。组织辖内合作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专题培训,明确业务支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展至中小微企业,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至3000万元,鼓励体系内担保机构主动向合作银行推介,主动对接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带动银行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二是开展专项管理,规范业务合作。将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实行专项产品管理,组织辖内合作担保机构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求,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设置相应专项产品,与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匹配,启动单独备案审核机制。


三是梳理企业名单,向体系内机构共享。主动对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梳理我省符合专项担保计划支持的企业名单,将省内约12万户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名单维护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数字化平台,助力体系内机构开展业务。


四是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管控风险。要求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自主决策,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


下一步,粤财担保集团及广东再担保将携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持续深化落实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计划,为省内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精准、专业、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担保力量。



来源: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上一篇:【行业政策】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地方金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
专题活动
会员服务
会员动态
会员风采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党建之窗
党建之窗
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

关注我们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E   电话: 0755-83570702  邮箱: szcga@126.com 流量统计
CopyRight © 2018 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 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ved   备案号(粤ICP备18124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