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印发《关于申报“金融驿站旗舰站”的通知》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印发《关于申报“金融驿站旗舰站”的通知》

深金委办函[2024]63号


关于申报“金融驿站旗舰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金融驿站是由市委金融办牵头,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科创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共同指导,市内各产业部门联动,各区和街道实施,各类金融机构报名参与,为我市各类企业提供市场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197家金融驿站,覆盖全市11个区,实现了金融服务由“点”到“面”的拓展。


根据《深圳市金融驿站2024年工作计划》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等各类商事主体发展,持续利用好金融驿站做好各类商事主体的金融服务,我办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品牌突出、运行规范、功能丰富、服务完备的金融驿站作为旗舰站,为我市金融驿站树立服务标杆。为顺利推动旗舰站的建设工作,请各区、各机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践行普惠金融的基础上,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

(二)具备独特的品牌理念和特色,能够紧密结合所在区域的产业特点,在旗舰站的建设中形成鲜明的品牌形象,提升旗舰站的辨识度和影响力。

(三)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高效的服务流程和响应机制,注重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积极处理客户投诉和反馈,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四)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银企对接、行业研究、上市培育、市场拓展、企业培训等多样化的活动,为企业提供赋能支持。

(五)按照市委金融办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配合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金稳院”)推动旗舰站规划建设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二、申报要求

金稳院作为市委金融办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区金融驿站工作执行小组有关旗舰站工作。

(一)各区、各机构原则上可申请1-2家旗舰站。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驿站基本情况介绍、服务模式、产业资源和驿站特色等内容。

(三)请各区、各机构于2024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邮件报送至金稳院邮箱JRYZ@szfi.org.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文件名)。

(四)经审核通过后进行旗舰站授牌,鼓励旗舰站在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在政策扶持、媒体宣传、活动对接、数据征信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金融驿站旗舰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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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  鑫   135022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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