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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的通知 


深规划资源〔2025〕233号


各有关单位、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度,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地方金融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地方金融组织、抵押人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抵押权(含一般抵押权及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业务。

  二、办理流程

  按照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申办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流程办理。

  (一)线上申办

  地方金融组织、抵押人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提出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充分利用省、市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章)等公共支撑技术,通过部门间集成共享信息,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电子化的,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申请时实行共性材料集中查验制度,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共性材料。

  (二)自动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后,由系统按要求自动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动受理。

  (三)审核登簿

  申请材料和数据线上流转,全流程无纸化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记载于登记簿。

  (四)领取结果

  抵押权人线上缴纳登记费后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领取纸质证明。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无需再交回《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五)移交归档

  已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电子化的,地方金融组织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归档。需要移交的,地方金融组织按要求定期移交并确保材料的一致性。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的角度,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持续优化线上服务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将符合条件、风险等级小的地方金融组织纳入“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服务范围,并将延伸服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提供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续可视情况动态调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地方金融组织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做好系统对接。

  特此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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