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11月20日上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深圳地方金融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活动在市民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新东同志主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刘平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同志宣读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对行业监管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近年来

深圳金融业态迅速发展

金融服务类型不断丰富

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发展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9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区域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余额3317.64亿元,占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30%,已成为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

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部分新兴金融行业风险逐渐暴露,地方金融违法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给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亟需健全完善。

为推进我市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地方金融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在借鉴各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和市主要执法部门具体实操做法和相关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率先构建了“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处罚委员会,通过划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权、审核权和决定处理权,实现案件调查部门和审理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从而进一步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客观,提高办案质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那么

行政处罚委员会究竟是怎样的?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委员会主要由局领导班子、法制部门和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针对限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吊销许可证、数额较大的罚款等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审理,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形成案件处理决定。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地方金融监管的7+4”类金融业态中,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对融资担保、典当行两个行业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成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有何意义?

刘平生同志指出,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重要指示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地方金融执法队伍,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深圳示范样本。


那么,该如何打造一支

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硬

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地方金融执法队伍?


◉ 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廉洁底线。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要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廉政之基。

◉ 自觉提升执法能力,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办案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档案标准化、流程网格化。要切实提升办案质量,降低办案风险,确保依法行政。

◉ 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应对执法挑战。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扎实工作、尽责履职,努力营造规范的行业市场环境,切实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后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将如何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刘平生同志强调,目前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针对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损害投资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风险事件加大查处力度,对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完善行政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和协同机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集成共享。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同志表示,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下地方金融法制建设的有益探索,对于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并对行业监管,提出以下要求:

▶ 行业企业要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本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措施,将资金更多投向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 行业企业要坚持法律底线思维和合规经营意识,不能逃避监管而要主动接受监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内控管理,严格守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在开始新业务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不可行性分析,同步做好KYC和KYP,并做好应对极端市场环境的准备。

▶ 行业企业要顺应监管形势,主动梳理自身财务指标、资产比例、经营情况,针对存在的违规事项要及时整改,对于不守规矩触碰监管红线并制造风险的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有效保障市场高效规范运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 行业协会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做好监管政策宣讲和行业培训,推进行业自律,建立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联络员制度,搭建政府与企业互动平台,进一步探索自律监管机制,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地方金融发展环境。

成立大会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王莉同志围绕“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防范”作专题培训。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及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深圳市典当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深圳市融资担保、典当行等行业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来源于:深圳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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