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担保机构如何参与消费金融市场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担保机构如何参与消费金融市场

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消费金融研究小组


摘要


关键词:消费金融,担保,风险控制,保障措施

2019年10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满足合规和风险控制要求,消费金融行业急需引入专业担保公司来做担保。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次论证,就担保机构如何参与消费金融市场,做好风险控制提出以下建议:


聘请专业团队:引进消费金融领域专业团队,开展消费金融担保业务的相关研究及客户营销,要求团队至少有多年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熟知消费金融各细分门类的市场情况和业务特性,熟知消费金融业务前中后场各条线业务模式及风险点,在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实际操作经验和成熟案例,并且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和能力。


合作机构准确定位:主要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国内国际知名头部互联网流量机构、股东背景为国有企业的机构合作,其管理运营规范、历史逾期率低、合规性强,风险控制能力及资产质量必须经过市场验证。


设置严格准入标准:合作机构方面,通过量化打分审核的方式,从资质资信、团队情况、业务规模、历史经营情况、资产质量验证、舆情监测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督,对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才予以准入。借款客户方面,除资金方及资产方的风控标准外,担保机构还应从基础信息、征信情况、其他特殊项(如地域、场景、违法事项)以及专项场景(如教育、医疗)分别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客户才能申请借款。


反担保措施设置充分:设计“保证金+逾期回购+碰红线终止+信用反担保”等风险防控模式。业务开展前,要求资产方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要求保证金高于拟保业务正常不良率,如因机构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机构背景极强或其他反担保措施较好酌情适当降低);如运营过程中项目逾期和不良水平异常升高,或因故使用保证金偿付导致低于红线时,立即停止业务协商处置办法,或执行反担保措施等。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内消费领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预计疫情过后,消费金融行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届时也是担保机构介入该行业的窗口期。



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消费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流通消费领域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比如商品和生活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为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国内消费潜力,2019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我们对消费金融进行了长期市场调研,认为担保机构开展消费金融领域业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引进专业人才团队;二、合作机构定位准确;三、制定严格业务及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及管理办法;四、设定风控标准、反担保措施充分等。


一、消费金融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背景与现状

2009年,原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开启了消费金融公司经营试点的序幕。从最初的参与者单一、风控不完善到现在的业务模式成熟、行业发展规范、风控体系健全,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已经发展了十周年。期间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持续增长,从2014年的0.02万亿增长至2019年10月的9.6万亿,即将突破10万亿大关,增幅近480倍。但目前我国消费金融渗透率仅为22%,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超40%渗透率相比,还具有一定规模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家政策不断鼓励民众进行消费以及消费金融渗透率的提升,加上互联网技术和风控科技的不断发展,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二)商业模式

随着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的深度结合,消费金融产业链日渐成熟,参与主体越来越丰富,由原有的银行单一机构演变为现在的资金方、资产方、征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多方共同参与,分工更为细化,第三方服务机构趋于专业化,征信和风控服务不断优化,大幅提升了消费金融的客户体验和运行效率。



1、资金方:为消费金融业务提供资金。主要参与者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以及部分P2P公司。资金方主要收益为资金利息收益。

2、资产方为资金方提供客户申请通道、导流服务、底层资产组织和筛选等。资产方主要分为四大类:(1)拥有海量数据的互联网流量平台或场景平台,如BATJ、美团、携程、小米、WPS等;(2)专做消费金融导流服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如玖富、乐信、趣店、还呗等;(3)线下连锁式导流平台,如大道金服、达飞、厚泽等,以及地方性线下导流机构;(4)线上或线下的场景机构,如教育平台、医美平台。资产方的主要收益为客群导流费或服务费,以及因消费金融业务带来其他增值收益。

3、中间方:为资金方和资产方提供中间服务。中间方分为两类:(1)为缺少风控和数据能力的资金方或资产方提供资产资金对接通道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如平安壹账通、云从科技、品钛等,主要收益为技术服务费或中介服务费;(2)提供担保、保险服务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该类机构主要是对底层资产进行担保或保险,主要收益为担保费/保费,但现阶段,对该类机构的需求更多是因为监管政策对消费金融的合规性要求而起。

4、周边服务商:不直接参与资金和资产的往来及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催收贷款、司法执行、网络仲裁、电子签章、征信服务、第三方数据等,全面填补资金方或资产方功能和能力上的空白。


(三)参与主体情况

从参与主体是否持牌来看,消费金融行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电商平台、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非持牌机构。

1、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近年来,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数量不断扩容、规模不断壮大,目前24家消费金融公司已正式开业,3家尚未开业。此外,还有数余家拟发起设立。除12个省级地区未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外(甘肃地区的甘肃银行、云南地区的富滇银行正在排队设立),国内其他地区皆有消费金融公司覆盖。

依据近年来2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业绩表现、融资规模、股东背景、科研成果、合规情况和社会影响力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排名靠前的如马上消金、捷信消金、招联消金、兴业消金、中邮消金、海尔消金、中银消金、锦程消金、湖北消金、哈银消金、苏宁消金、中原消金等,合作风险都较低。

2、互联网资产机构(助贷机构及资产方)

互联网资产机构,也就是资产方和助贷机构,目前数量众多,实力也层次不齐。根据业务及客户总量、股东背景、市场影响力、技术能力、对接资产的合规情况、其控股或参股持牌金融机构情况及当前和预期盈利能力等,该领域内的头部机构如京东数科、蚂蚁金服、度小满金融、腾讯(微粒贷)、平安普惠、美团金融、字节跳动(头条金融)、滴滴金融、360金融、玖富、陆金服、携程金融、乐信、苏宁金服、信也科技、宜人贷、趣店、小米金融、国美金融等,在业务规模及抗风险能力方面较强。



二、担保机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政策背景


2019年10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因此,资产方以往的业务模式被打破,为了合规,需要引入专业担保公司来做担保。在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的初期,助贷机构违规担保增信的情况比比皆是,2019年10月23日《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文件下发前,消费金融资金方的主要增信合作伙伴仍为保险公司及小型民营担保机构合作,其主要原因是头部担保机构基于审慎经营充分调研的原则尚未渗透入该市场。随着监管政策趋严以及消费金融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小型民营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及担保额度均不能满足各大资金方的需求,而保险公司受政策限制较大,承保价格相对昂贵,现阶段资金方及资产方均开始转向与大型国有担保机构寻求合作。


三、合作机构准入体系


为保障担保机构参与消费金融市场的风险可控,我们建议应提前设置合作机构准入体系及项目评分体系,具体如下:

(一)合作机构准入体系

首先,互联网资产机构方面,优先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行业头部流量机构合作,针对股东资质、基本业务量、合规情况设立门槛,其余机构特事特议。

其次,通过打分审核的方式,对合作机构从资质资信、团队情况、业务规模、历史经营情况、资产质量验证、舆情监测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督,对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才予以准入。

最后,对于借款客户,除资金及资产方的风控标准外,还应从基础信息、征信情况、其他特殊项(如地域、场景、违法事项)设立特有的客户准入标准进行进一步筛选,并针对专项场景(如教育、医疗)设置针对场景客户特性的专项规则,满足要求的客户才纳入担保增信服务范围。


(二)项目评分体系

根据部分担保机构的风控标准结合实地调研,我们制定出初版的项目评分表(因有些消金、资产方的数据未取得,本次只展示定性分析评分部分)如下,通过基础资料、历史数据、运营中数据以及日常监测四个方面对合作机构/项目进行评分,低于设置的风险控制标准线即不予合作,通过评分结果判断项目风险高低,以下是部分风险控制体系评分情况介绍:



四、消费金融担保业务风险


通过前期与上述消金机构、资产方等接触沟通、资料分析,目前我国消费金融类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如下:

(一)信用风险

借款人因自身信用、偿还能力及意愿等问题产生的逾期和不良;


(二)机构风险


受股东实力、管理团队能力(团队道德背景、从业经验、人员变动频率)、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经营时间、业务规模、真实坏账率)等因素影响,根据场景不同,会出现以下具体风险点:

1、场景机构风险:场景机构(教育、公寓、医美、O2O平台)等因跑路、亏损、道德、管理等问题造成终止经营、破产、套现,因上述失能和欺诈行为致使客户未能获得应有的服务遭受到损失,引起大量投诉进而导致客户抗拒还款,尤其在一些长尾服务性的门类,比如教育和租房,这种情况很常见;

2、现金机构风险:现金类机构因为超额利润需求和道德因素,有可能抱着“捞一把就撤”、“监管不一定知晓”的心里,进行违规断头扣款、节流资金、套现欺诈、包装客户虚假信息造成法律风险。而当前监管不断严格要求网络贷款业务流程、息费上限、收费方式等,也造成大量中小机构利润大大降低,收益不足以覆盖风险和经营成本,以致亏损,一旦终止运营很可能导致短期内现金类借款失去管理,进而导致贷款逾期率爆发。


(三)政策风险

限制息费、限制流程、限制爬虫、严禁非法催收等政策趋严,P2P机构暴雷、非法暴力催收等负面事件影响,未来有可能因为某项强监管政策出台导致准入标准提高,机构“合规”成本增加,中小机构难以为继后引发连锁反应爆发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

在经济下行、信贷收缩(如去杠杆)等背景导致信用风险上升或机构履约能力下降;或某类场景或现金、供应链等项目服务的主要行业发生重大行业、市场风险,导致信用风险上升或机构履约能力下降;


(五)系统及操作风险

风控系统标准设定有误、覆盖面不足或操作不当引起的技术性风险等。


五、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消费金融业务中出现的以上风险点,我们通过多次研究讨论,建议担保机构应制定如下风险应对措施:

(一)制定客户筛选标准

针对借款人出现的信用风险,除银行机构等资金方、消费金融公司及资产方的客户筛选标准外,担保机构对未来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特定场景,也应设置相应客户筛选标准并要求合作方同时将担保机构筛选标准纳入业务系统内,从源头上筛选规避还款能力弱、历史逾期率次数多等资质较差客户;


(二)制定机构风险控制标准体系和合作机构管理办法

针对消费金融业务的合作机构申请,担保机构应专门制定机构风险控制体系评分标准和合作机构管理办法,从基础信息、历史数据、运营数据以及日常监测四个维度,对合作机构的资质资信、团队情况、业务规模、历史经营情况、客户级别、真实损失率、损失率保障倍数、极限赔付情况、资产质量验证、抗损能力、舆情监测、人员变动检测等多个风险易发点进行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督,辅助以相应指标评分,达到一定水平之上方予以合作,以此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盈利能力较好,具有一定背景或股东反担保能力较强的合作方。同时提前制定好《消费金融业务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等准入标准,根据办法对机构、和业务指标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制定行业白名单,选择行业享有盛誉各项指标超群的机构进入白名单以加快业务推进速度;


(三)积极关注消费金融政策趋势及宏观经济周期

通过设置研发部、政策研究室等实时关注国家、地方对消费金融的政策方向,并长期跟踪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财政政策走向,做好行业的提前预判和应对预案(如此次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等);


(四)设置业务风险阈值

我国消费金融类业务根据场景、申请方式、客户承担息费、贷款运营平台能力不同,不良率有高有低。一般设置“保证金+逾期逐笔代偿+碰红线终止”的风险阈值来规避担保机构的实质代偿风险。

其中保证金比例>合作机构产品正常损失率,(一般保证金比例=M3不良率+1%~2%)。如因赔付后机构不能及时补足保证金则在划扣保证金至红线以下时停止业务、清盘,(一般红线比例=保证金比例%-1%)或根据资产不良表现灵活上下浮动保证金额度。


(五)精准测算风险敞口

此外担保机构应通过建立风险抗压模型,对合作模式中各方盈利及成本进行精准测算,以历史数据测算担保机构风险敞口,看保证金+代偿金+可用于风险处置的息费能否覆盖存量业务的代偿本金,计算担保机构的风险抗压能力,选取风险可控,本息保障倍数高的头部机构进行合作。


(六)加强保中巡查和处置准备

担保机构应建立类似于资金方有完备的贷中巡查体系,或资产资金方的贷后体系的保中巡查和保后处置体系。

保中关注机构盈利、经营和合规情况,关注项目赔付率异常变化,关注合作方其他产品的逾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贷测试以了解其费用流程情况。建立保后预防体系,积极与资金方沟通如机构发生意外及时配合资金方介入催收和处置环节,有能力的担保机构可以准入部分优质催收公司和资产机构,在重大风险发生的初期即介入处置流程,防止业务脱离管理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当地消费增长及产业升级


各地相继出台相应刺激消费金融政策,均指出要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并鼓励金融机构,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防范风险,对当地的传统小贷、助贷公司等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对当前存在的无场景依托、无抵押等特征的传统“现金贷”、“高利贷”等业务进行规范,解决过度借贷、暴力催收、畸高利率等问题,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引导商业机构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及产业升级。因此,通过与全国头部电商平台、流量平台等商业机构合作,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消费金融业务是担保机构未来业务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对担保机构参与消费金融市场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和长期的系统性研究,针对消费金融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建议担保机构通过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和强有力的风控措施来规避风险,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担保机构参与消费金融市场、建立风险控制标准有所帮助。


来源: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供稿

上一篇:律师告诉你:当你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应该注意什么?

下一篇: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
专题活动
会员服务
会员动态
会员风采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党建之窗
党建之窗
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

关注我们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E   电话: 0755-83570702  邮箱: szcga@126.com 流量统计
CopyRight © 2018 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 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ved   备案号(粤ICP备18124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