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关于深圳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的公告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商业保理行业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相关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新区),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排查、清理规范相关工作情况,经市区两级综合研判,认定我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请名单中各商业保理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商业保理”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对名单中未按期主动退出行业的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公司,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对公告名单有异议的商业保理公司,可在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同无异议。


  请各相关业务参与者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在参与商业保理业务时,应注意核实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审慎把握,不受不实宣传诱惑,坚持理性签约、诚信履约,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如发现公告中的商业保理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所属区金融工作部门或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2.有关部门及电话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名单.xlsx

附件2:有关部门及电话.xls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上一篇:习近平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下一篇:【地方金融】2024年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专题研修班招生公告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
专题活动
会员服务
会员动态
会员风采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党建之窗
党建之窗
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

关注我们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E   电话: 0755-83570702  邮箱: szcga@126.com 流量统计
CopyRight © 2018 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 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ved   备案号(粤ICP备18124980号)